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特征是非物质性,它们依托口头、技艺与行为实现活态传续,但如果一味强调这一特征,便容易陷入“非遗没有物质性”的认知误区。

非遗最初有“口头文化遗产”与“无形文化遗产”两个别称,这类命名旨在区分物质文化遗产,从分类上看极具合理性,也让人类对文明的认知边界得以拓宽。非遗概念的提出,是遗产观的一次伟大进步,倘若没有这一概念,诸多珍贵的文明记忆会在现代社会的急速发展中悄然消亡,无数文化脉络也将就此中断。但我们必须明确,这类命名是为了凸显非遗的特性,绝非否定其物质性。忽略非遗的物质性,会直接影响我们对非遗的完整认知,进而阻碍非遗保护工作的推进。
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》早已明确,非遗包含各种实践、表演、知识技能,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、实物、工艺品和文化场所。遗憾的是,人们往往更关注前者,却对这些物质性遗存的价值与意义缺乏足够重视。从非遗的整体来看,其物质性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。

其一,是非遗历史的物质见证。文献与实物是历史的最佳佐证,但非遗作为应用性的生活文化,少有文字记载,相关器物也很难留存。本世纪以来,非遗调查工作常因缺乏文献与实物佐证陷入窘境。目前,口述史是非遗史料的主要来源,但记忆本身存在扭曲、遗忘与选择性遗忘的缺陷,口述内容也可能受隐私障碍影响,并非完全客观。因此,非遗历史的考证,需要通过群体口述反复验证,更要尽力挖掘相关的文字记载与历史实物。哪怕是片纸只字,都值得妥善保存。山东杨家埠年画调查中,传承人杨洛书祖辈清代末期赴莫斯科售画的护照,印证了杨家埠年画极盛时期的国际影响力;武强、东昌府等地的老账本、分家契约与货单,也填补了古籍中年画记载的空白。若没有这些物质见证,非遗的历史便会显得脆弱而空洞。正因如此,为每项非遗建立扎实可靠的档案至关重要,我们需结合口述史与物质材料,开展综合性研究,杜绝编造非遗历史的行为。
其二,是非遗的工具与相关实物。技艺是非遗传承的核心,它虽是非物质的,却必须通过工具与器物来具象化呈现。雕刻的刀具、印画的雕版、戏曲的服饰道具、乐师的乐器、剪纸的花样、烧瓷的老窑,这些物品都是传承人根据技艺需求创造的,与技艺融为一体、不可分割。傩戏离不开面具,皮影戏离不开皮影,夏布织造离不开织布机,皇会离不开銮驾设摆,老戏台、老作坊、老窑口更是非遗传承的重要载体。这些工具与实物既是非遗的历史见证,也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。但在漫长的历史中,它们多被当作普通的生活器具与生产工具,用坏即弃,留存极少。因此,搜寻并保存带有历史信息的非遗工具与器物,是一项具有抢救性的首要工作。对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正在使用的、传承有序的历史器物,更应登记造册,纳入保护范畴。
其三,是非遗的物质成果。非遗的呈现形式可分为两类,一类是侧重过程的民间戏剧、音乐、曲艺、民俗活动等,另一类是侧重结果的民间美术、手艺、建筑等。后者虽以技艺为核心,但最终会凝结为具体的物质成果,如一幅年画、一尊石像、一块花布、一件陶瓷、一座厝桥。以木活字印刷术为例,其技艺不仅体现在字模镌刻的过程中,更彰显于最终成型的精美图书里。

这些物质成果是非遗技艺的直观体现,也是地域审美的载体,能够将非遗独有的地域美固化留存。我们绝不能将其简单视作技艺的“载体”。遗憾的是,民间并未像珍视精英艺术那样保存这些成果,它们多作为日常用品自生自灭,流传下来的数量寥寥无几,亟待我们抓紧收集与保护。如今,我国的石雕、木刻、唐卡、陶瓷、姑苏版年画等非遗物质成果,已进入国际收藏与研究视野,但国际社会多从物质遗产的角度关注其年代与艺术价值。非遗学的研究视角则有所不同,我们更看重这些成果在不同时代的经典意义与地域代表性。
认识非遗物质成果的价值,需要研究者具备对非遗的全面认知与审美感知力。所有非遗都有其独特的美,地域美更是非遗的灵魂所在,失去地域美,非遗便会名存实亡。唯有读懂这种美,才能真正理解非遗的价值,做好保护与传承工作。

非遗的物质性不容忽视,我们既要在非遗学科体系中为其开辟专门的研究空间,也要将物质性材料的收集、考证与研究,纳入非遗档案建设、博物馆展陈与系统性保护工作中,使其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专项课题。
作者:冯骥才(著名作家、文化学者、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院长)
来源:光明网